襄阳市农科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4-07-21    作者:管理员    点击:8290次
    为了做好我院201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,根据襄阳市人社局《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襄人社职〔2014〕2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   一、申报对象
   2014年全院在职在岗符合正、副高及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   二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  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使用新版《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(个人版)》(《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》),录入、打印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》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等申报材料,于7月25日下午到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审核,凡无计算机、英语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申报。所呈报的评审材料要做到真实、准确、齐全、清晰、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五年内不得申报职称。
   三、其他有关要求
   (一)水平能力测试、计算机、外语等有关要求
   1、2012年及以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(按参加的年度计算,而不是以发证时间计算)。
   2、2004年4月16日以后,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、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,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。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。
   3、如有破格、转评、外语计算机免试等情况的,按照《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》(鄂职改办〔2012〕12号)规定的程序,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审批。
   (二)报送材料要求
   今年申报一律使用新版《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(个人版)》(《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》)进行数据录入,并打印生成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》,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装订成册(可参照附件3)。
   四、组织领导
   为了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领导,院成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领导小组,由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余华强同志任组长,院党委成员、副院长冯鹏同志任副组长,具体工作由院人事科负责落实。院属各单位、各科室领导应高度重视、广泛宣传,将有关职称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传达到技术人员中去,使广大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政策、搞好申报。
附件:
1、《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》(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职称评定栏目下载)
2、襄阳市职称报送材料要求(装订范本)
3、《单位公示证明》
4、《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》
5 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
6、农业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
襄阳市农科院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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