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度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

时间:2014-04-09    作者:管理员    点击:7899次
    根据省职改办《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》(鄂职改办〔2008〕29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鄂职改办〔2014〕77号)精神,结合我省农业专业技术特点,现拟定2014年度全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:
   一、测试对象
   凡符合鄂职改办〔2014〕77号文件规定,拟申报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,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,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。
   二、测试内容
   从事农业、畜牧、水产、农机工程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,本专业在国内外发展前沿发展情况,解决农业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,农业实际问题案例分析。
   三、测试方式
   采取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。
   四、报名时间
   2014年4月15日前,请参加面试人员将《面试报名表》(湖北农业信息网人事管理专栏下载)和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以来撰写的论文1篇各2份邮寄到省农业厅人事处(地址:武昌区武珞路519号,邮编:430070)。
   五、测试时间地点
   面试时间:2014年5月17日上午8点整 
   面试地点:省农业厅行政楼
   联 系 人:方非
   联系电话:(027)87870396
   六、测试相关要求
   1、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对参加测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,按专业分成农学、植保、土肥、园艺、畜牧兽医、水产、农机、农业综合(农业资源环保、行政执法、农业教育)等8个系列,于2014年5月10前将分组人员名单在湖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。
   2、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,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测试,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。按照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鄂价费〔2001〕302号和省财政厅、省人事厅鄂财综发〔2003〕12号文件规定,收取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费100元/人。
   七、测试结果和成绩效用
   成绩合格者,颁发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,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(含当年)。2012年、2013年取得的合格证今年申报时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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