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时间:2010-11-01    作者:管理员    点击:7944次

 

 

    一、支部党员大会

   (一)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(包括预备党员)参加的会议,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,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的决策权、选举权和监督权。

   (二)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,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,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推迟召开。

   (三)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,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。

   (四)支部党员大会要指定专人进行记录,内容包括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记录人、党员出缺席人数、中心议题、党员发言要点、讨论中的不同意见、最后会议决定等,记录要妥善存档、备查。

   (五)支部党员大会要发扬党内民主,调动党员的积极性,使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;要有助于党员行使权力,使党员在参与党支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教育,并有助于对党员进行管理;支部党员大会在对支部工作的审查和监督中使党支部实现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,从而督促和鞭策党员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,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    二、支部委员会

   (一)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,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委批准的。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。

   (二)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。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,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。

   (三)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。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,并认真听取支部委员的意见。

   (四)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时,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的半数,到会支部委员不到半数时,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。

   (五)会议记录应由组织委员负责,会议记录内容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出缺席人数、到会人数、主持人、记录人、会议议题、发言要点、会议决定等。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保管。

    三、党小组会

   (一)党小组会是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,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,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

   (二)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。会议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。会议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,结合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,每次研究解决一、二个问题。

   (三)党小组长应在会前与党支部沟通,确定内容、方法,并通知党员做好有关准备,会后应将会议情况向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进行汇报,使之取得党支部的指导、帮助和支持。

   (四)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,内容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出缺席人数、到席人数、主持人、记录人、会议主要内容等。会议记录由党小组长保管。

    四、党课教育

   (一)党课是党组织通过采取授课,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基本的一种形式。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,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、党的基本知识教育、时事政治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等,切实能够回答党员最关心、最迫切和最难解决的思想问题。

   (二)党课一般每年组织1-2次,由机关党办负责组织,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、先进模范人物根据当前形势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讲授,主要对象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;或由党支部举行有主题思想,以中心发言人为主,党员讨论为辅的形式进行的党课教育;或结合实际,采取“请进来、走出去”的办法,组织党员到革命历史纪念馆、纪念地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基层、农村等参观学习;或利用电影、录像等电教化形式,组织党员观看教育片进行党课教育等。

   (三)每次党课,党员都必须参加,自觉接受党课教育,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,不得无故缺席,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支部书记请假。

   (四)每次党课后,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进行深入的讨论,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,确保党课教育的效果。
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活动,是考核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。每次活动都必须做好考勤和记录。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要与时俱进,不断改进内容和方式,注重质量,避免流于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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